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孩子18岁了,我是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孩子18岁了,我是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来源:微智科技网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0条规定,未成年子女从父母处分离、抚养或者出嫁、出嫁被拒、服兵役等原因需要生活费用的,有权要求父母给予必要的抚养费。但在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父母与子女的抚养关系终止,父母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0条:未成年子女从父母处分离、抚养或者出嫁、出嫁被拒、服兵役等原因需要生活费用的,有权要求父母给予必要的抚养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百零三条:未成年子女年满十六周岁的,对于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应当听取子女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1条:未婚父母与子女的抚养关系自出生时建立。

综上情况分析,孩子18岁以后,父母无需再支付抚养费用。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