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章,墙体保温工程保修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保修期间内,施工单位应对保温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三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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