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方式予以强制执行。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在经查实并非是被申请人拒不将子女交申请人抚养,而是基于子女的意随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可裁定终结执行,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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