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对方拖欠抚养费,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协议离婚后,当事人要起诉对方拖欠抚养费的,应当去人民递交起诉状,人民受理诉讼后,会进行立案审理,发现对方确实拖欠抚养费的,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让对方尽快支付抚养费,但是人民审查后,发现该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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