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三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第三十一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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