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检验检疫局备案没有取消。?根据党和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关检合并”前,整车先要接受海关查验,待放行后再运输到百米之外接受检验检疫查验。“关检合并”后,优化作业流程,减少非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手续,从而降低通关成本,口岸通关效率有了大幅提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以下称法定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第十二条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应当依法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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