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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诈骗罪的证据采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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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一般取证方法及共同犯罪数额认定:

诈骗罪取证方法包括被害人报案、机关调查、嫌疑人讯问等,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共同犯罪数额认定以受损总额为标准,不以分赃所得计算。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共同过失犯罪则分别处罚。经济犯罪共犯指向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

法律分析

一、诈骗罪一般取证有哪些方法

诈骗罪一般取证方法:

被害人要写书面的报案材料,写明被骗经过,提供破案线索:

嫌疑人特征、被骗数额、如何交付财产、嫌疑人的诈骗手段等,机关可以制作询问笔录,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机关接受被害人报案后,立案侦查,采取措施,收集犯罪证据:

抓获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笔录,查明嫌疑人户籍信息、有无犯罪前科、有无同案犯、诈骗手段、诈骗数额、赃款去向、安排被害人进行辨认、追缴作案工具、向银行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嫌疑人涉案财产、银行账户,刑事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逮捕嫌疑人后继续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数额怎么认定

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中,是各犯罪分子共同造成了被害人受损的犯罪结果。

其立案标准应以受损总额计算,而不能以分赃所得计算。

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

经济犯罪均是故意犯罪,经济犯罪共犯指向的,应是其参与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

《刑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结语

针对诈骗罪的一般取证方法,被害人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详细描述被骗经过并提供相关线索。机关将制作询问笔录,收集案件情况和犯罪证据,包括嫌疑人特征、诈骗手段、被骗数额等。证据可以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对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以受损总额计算立案标准,而非分赃所得。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均指向犯罪结果的犯罪金额。经济犯罪共犯的指向应是其参与整个犯罪的犯罪金额。根据《刑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则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根据各自所犯罪行分别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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