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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孩子改名字的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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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离婚以后孩子改名方法如下:

1、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

2、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3、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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