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责和处分有什么区别
1、问责和处分的区别在于主体、客体、形式不同。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理队伍的决心。问责是追究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最近的一系列问责事件,反映了高层治理队伍的决心。
2、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违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
二、问责的方式有什么
问责的方式主要是公开道歉、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诫勉,引咎辞职、撤职、免职、责令辞职,行政处分,刑事追究等问责的范围包括和公务员在政治行政体系中所承担的各种责任,包括其内含的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这些完整而规范的制度设计,能保障工作中处处都有行政监督,真正做到要把加强行政监督作为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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