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因此房屋属于不动产。同时,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由此可以看出房屋属于不动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没有办理物权登记的,物权不会设立。所以对不动产进行交易时,交易双方要办理物权登记,如果不办理登记的,交易行为可能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行使。人民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动产证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名称不同。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最大的区别就是名称不同,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内容不同。房产证和不动产证在内容上就有很大的区别: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3、发证机关不同。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发证机关不同,房产证印章: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不动产权证印章: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XX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4、费用不同。在办理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按照土地面积、房产面积分别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缴纳两次制证成本费。不动产证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另外,购房时,也不必再多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5、版本不同。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不动产证是有两个版本的,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单一版证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而房产证只有一版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3种观点: 不动产权证包括房产证。一般来说,不动产权证是包括了非常多种类证书的,例如: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等。(1)证书内容不同。房产证的内容仅仅包括了产权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产权的共有情况、房屋的登记时间、房屋的规划用途等,而不动产证不仅包括了房产证上的所有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不动产的单元号以及产权的使用期限等内容。(2)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监制机关不同。房产证监制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不动产权证的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种观点: 房产证不是不动产证,二者具体区别如下:1、登记的使用年限不同:房产证对房屋价格和房屋使用年限采取了规避态度。而新的不动产权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中,设置了使用期限,而这个使用期限其实就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期限。2、监制机关不同:房产证的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机构改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不动产权证书的监制单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二者是完全不同的监制机关。3、编号不同: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和房屋所有权证号。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则包括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4、印章不同: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其盖章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而房产证盖章为各地方的公章。5、标注产权信息不同:房产证正文需标注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其中,房屋状况还需详细注明房产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其他。还有,土地状况需要详细注明房产附着土地的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等,可以说,信息是非常庞杂的。而不动产权证书在正文只需标注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咨询:不动产证就是房产证吗?解答:不动产证与房产证的作用是一样的,内容登记更全面,是房产证的升级,但不动产证不等于房产证,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从实施不动产登记后,买房都是办理不动产证,以前的房产证可以选择换成不动产证,但不是强制性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区别。1、名称不同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最大的区别就是名称不同,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内容不同房产证和不动产证在内容上就有很大的区别: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3、发证机关不同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发证机关不同,房产证印章: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不动产权证印章: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4、费用不同 在办理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按照土地面积、房产面积分别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缴纳两次制证成本费。不动产证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另外,购房时,也不必再多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5、版本不同 不动产证是有两个版本的,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单一版证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而房产证只有一版本。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第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不动产证不是房产证,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是由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申请办理不动产证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市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到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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