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签约双方未在合约中明确损失补偿金,如有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请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给自身带来的经济损失,该赔偿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且包含预期可得利益;然而,赔偿上限不应高于违约方向继续履行合约时应该或能够预见的潜在风险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