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微智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律对律师办理案件的收费作出了哪些规定

法律对律师办理案件的收费作出了哪些规定

来源:微智科技网
第1种观点: 一、办理刑事案件(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2、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三)办理案情特别复杂,影响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条第(一)项规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一)律师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二)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00--5000元件,或计时收费。四、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五、制作法律事务文书,每件为150元-1500元。六、计时收费指导价标准:计时收费为50—1000元小时。七、担任法律顾问、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八、本标准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九、其它事项1、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实行胜诉收费等其他形式的协商收费。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就实行胜诉收费进行协商,收费标准可在标的额的10-30%的范围(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所列费用)与委托人协商收取。收取该费用后,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2、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按此标准下浮30%收费。

第2种观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而经济案件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1万元—10万元(含) 4%10万元—50万元(含) 3%50万元—100万元(含) 2.5%100万元—500万元(含)2%500万元—1000万元(含)1.5%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3种观点: 一、办理刑事案件(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2、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三)办理案情特别复杂,影响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条第(一)项规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一)律师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二)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00--5000元件,或计时收费。四、解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五、制作法律事务文书,每件为150元-1500元。六、计时收费指导价标准:计时收费为50—1000元小时。七、担任法律顾问、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八、本标准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九、其它事项1、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实行胜诉收费等其他形式的协商收费。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就实行胜诉收费进行协商,收费标准可在标的额的10-30%的范围(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所列费用)与委托人协商收取。收取该费用后,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2、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按此标准下浮30%收费。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