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诉讼离婚,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民事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异地不能办理离婚登记,但可以起诉离婚,不过由于情况不同,管辖的也有所差异。1.写好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5.开庭、审理、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1种观点: 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如果是你们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你们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或者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离婚,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住所地人民起诉;超过一年,你可以到自己的住所地人民起诉;如果你们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你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起诉。2、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A、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你们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你们双方个人在婚前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在婚后所产生的部分也属于个人的财产,与对方无关,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B、如果你们双方的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自己的房产,并且在婚后擅自出售了该房产,那么另外一方无权追回该房产。C、如果你们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你们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在为你们购买时明确表示是赠送给你们双方的,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D、如果你们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E、婚后你们双方如果用共同财产购买了其中一方父母的房改房,那么离婚后该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F、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该房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可以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对半分,除非你们双方有不同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协议离婚的,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不能异地办理。但如果是到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3种观点: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诉讼离婚,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诉讼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民事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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