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1.企业参加年检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年检系统,按相关提示填写年检报告书,提交年检数据。2.年检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网上申报预审意见。预审通过后,企业应及时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年检部门报送年检材料。3.年检部门依法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予以年检的,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法人企业、合伙企业(不含分支机构)缴纳年检费50元。年检提交材料:1.《年检报告书》;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企业提交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提交年度审计报告;4.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复印件;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其中租用房地产的提交新版《房地产租赁许可证》);6.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分支机构、营业单位提交隶属单位资格证明(社团法人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或隶属企业2010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局的职权和职责有哪些工商局总的工作职能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具体的职权概括地说就是“六管一打一制止”。“六管”是指:个体管理、企业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广告管理、商标管理。“一打”是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一制止”是指制止不正当竞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条例一般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而制定的,因此可以是全国及其常委会,也可以是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八十九条 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厂长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厂长同管理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对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厂长有权作出决定。2、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副厂长和厂级经济技术负责人,以及中层行政干部的人选方案由厂长负责提出,并征求企业意见。中层行政干部由厂长决定任免;厂级行政副职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厂长用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人选方案,厂长应当倾听各方面意见,经充分酝酿后提出。3、厂长有权按国家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除经营亏损企业外,厂长对确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可按国家规定予以晋级。厂长对违纪职工,有权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辞退职工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厂长对厂级干部的奖惩、调资、晋级和对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所列人员的奖惩、调资、晋级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4、厂长有权拒绝企业外部任何组织和个人抽调、借用企业的人员,无偿占用企业的资金和物资,对企业摊派劳务、费用。5、厂长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厂长应当按决定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6、厂长有国家规定的企业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方面的其他权限。7、厂长按照本条例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威胁、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第二十六条 厂长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厂长同管理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对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厂长有权作出决定。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副厂长和厂级经济技术负责人,以及中层行政干部的人选方案由厂长负责提出,并征求企业意见。中层行政干部由厂长决定任免;厂级行政副职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厂长用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人选方案,厂长应当倾听各方面意见,经充分酝酿后提出。第二十 厂长有权按国家规定对职工进行奖惩。除经营亏损企业外,厂长对确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可按国家规定予以晋级。厂长对违纪职工,有权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辞退职工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厂长对厂级干部的奖惩、调资、晋级和对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所列人员的奖惩、调资、晋级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第二十九条 厂长有权拒绝企业外部任何组织和个人抽调、借用企业的人员,无偿占用企业的资金和物资,对企业摊派劳务、费用。第三十条 厂长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厂长应当按决定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第三十一条 厂长有国家规定的企业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方面的其他权限。第三十二条 厂长按照本条例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威胁、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一条,为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本法。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企业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第四条,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全民所有制企业注销流程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再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lt;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此步3个工作日,费用为65元(查档费用)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二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此步花费了120元钱登报, 第三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此步用时5个工作日,花费0元 第四步:注销银行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卖资产吗可以,但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一条 为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的是厂长负责制,厂长在任职期间必须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财产、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厂长需要负责公司的全面生产,拥有管理工作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好的管理,能够带动企业的发展。第四章厂长第四十四条厂长的产生,除另有规定外,由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采取下列一种方式:(一)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人选,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须报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的厂长,由主管部门免职或者解聘,并须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厂长,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并须报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十五条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厂长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和规定,决定或者报请审查批准企业的各项计划。(二)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三)提请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和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提出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和重要的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六)依法奖惩职工;提请主管部门奖惩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第四十六条厂长必须依靠职工群众履行本法规定的企业的各项义务,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第四十七条企业设立管理委员会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协助厂长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管理委员会由企业各方面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厂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前款所称重大问题:(一)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工资调整方案,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二)工资列入企业成本开支的企业人员编制和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三)制订、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的方案。上述重大问题的讨论方案,均由厂长提出。第四十厂长在领导企业完成计划、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由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Copyright © 2019- 7swz.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