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2年以上(含2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3年以上(含3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5.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9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4、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的非直系亲属限报考生,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且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限报学校名单之外的学校。 5、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按照《关于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移民的行为是犯法的。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有关部门在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
第3种观点: 三年前就移民到别的省的算全高考移民吗??不同的省份规定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只要户籍移过去3年,户籍学籍满三年的,就不属于高考移民了,以陕西省为例,陕西规定户籍学籍满三年,不属于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现象。由于中国幅员辽阔、考生众多,且各地区之间教育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实行各省、市、自治区分别进行评卷和划定高考录取分数线的。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这被称为“高考移民”。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