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合同一般签的是三年,这也没有一个强制性规定,主要是不能够超过三年,因为物业管理人工的成本是比较大的,而且人工的成本也在不断的涨,所以签的时间太长,很有可能会导致收入不变成本不断增加,造成物业的一个亏损状态,所以三年内需要变更一下物业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前期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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