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立案侦查两年还没有起诉的这种情况是合理的,机关从立案到侦破这一过程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
第3种观点: 一、立案了不起诉有案底吗1、被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相关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再比如盗窃没有达到当地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这也不能立案;3、属地管辖,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第1种观点: 刑事立案侦查两年还没有起诉的这种情况是合理的,机关从立案到侦破这一过程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未达到立案标准是否有案底未达到立案标准没有案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未达到立案标准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是不会有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认罪认罚不起诉是否有案底 认罪认罚不起诉会有案底。只要构成犯罪就会留下案底。有没有案底取决于是否构成犯罪,而不是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认罪认罚只是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认罪认罚不起诉是否有案底认罪认罚不起诉会有案底。只要构成犯罪就会留下案底。有没有案底取决于是否构成犯罪,而不是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认罪认罚只是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立案侦查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分、州、市人民和省级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和分、州、市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免于起诉有案底吗被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立案侦查两年还没有起诉的这种情况是合理的,机关从立案到侦破这一过程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
第3种观点: 一、立案了不起诉有案底吗1、被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相关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案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再比如盗窃没有达到当地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这也不能立案;3、属地管辖,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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