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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期未满辞职需要支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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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特岗服务期未满,想辞职赔偿违约金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有员工在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才要对该企业进行赔偿,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在特岗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想要辞职支付违约金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辞职的要交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其他。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指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辞职未满30天离职扣多少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即辞即走,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如果劳动者单方解除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辞职要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职未满30天离职扣多少工资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即辞即走,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如果劳动者单方解除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多少岁的人提供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是不可以直播的。开通网络直播需要实名认证,满十八周岁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三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服务期未满,公务人员不得辞去职务。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务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辞去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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