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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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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宁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二:宁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申请条件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令第149号发布,2016年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1995年省令第23号公布,1998年省令第110号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6)《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事项的通知》(闽卫督函〔2018〕221号)的规定要求。三:宁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设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2种观点: 一、萍乡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多久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受理后7个工作日。二、萍乡市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申请与受理: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法定职权;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材料清单要求相一致。根据办事指南受理,材料份数符合要求,内容齐全,公章完整,表格填写规范,证件真实有效,开出《受理承诺单》;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出《缺件告知单》。审查与决定:(一)对是否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标准进行审查1.审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内容和理由依据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规定。(二)对审批过程中行政许可文书标准进行审查审批办理过程中,受理承诺单、缺件告知单、补正通知书等文书填写清晰规范,避免错、漏,如有涂改须经申请人确认并加盖指膜或校对章。行政审批决定给予许可的,以签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形式批复;决定不予许可的,发放《不予许可决定书》,告知不予许可理由,理由应清楚明晰。(三)对行政许可程序规范标准进行审查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4.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需在网上审批系统中办理,出具相应的意见书,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5.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到现场时应出示执法证;6.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7.审批用时在承诺时限内。

第3种观点: 一、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收费吗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不收费。二、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查。部门在45个工作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三、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计生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部门在45个工作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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