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没有要求出庭的证人必须是两人以上,即使是一个证人也可出庭作证。 实践中,当事人一方总是尽量提供两个以上的与当事人无利害的证人,以印证案件事实。因为依“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一方所举证据必须足以证明其主张。在没有其它证据印证的情形下,如只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很难让人相信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只有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才能作为证人,但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并非都是证人。案件的当事人由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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