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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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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死赔偿范围: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5、死亡赔偿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死亡赔偿金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标准;城镇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而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3种观点: 车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以下方式计算:1、死亡赔偿金应该按照当地上一年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赔偿其丧葬费。按照当地职工六个月的工资为标准;3、如果死亡者未年满十八岁,肇事者,要对其抚养人进行赔偿;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影响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因素:1、死亡赔偿金与受诉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6、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镇标准是: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一、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第3种观点: 本文详细介绍了城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及公式。根据规定,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n(n为实际年龄)。具体标准如下:60岁以下(含)的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75岁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75岁以上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法律分析1、城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分为两种,即死亡赔偿金和赔偿期限。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固定的,而赔偿期限则是按照定型赔偿模式来确定的。具体来说,一次赔偿的期限为20年,死亡赔偿金也是固定的。另外,如果受害人的年龄在60岁以上,那么每增加一年,75岁以上的人就需要按照5年计算赔偿期限。死亡赔偿的对象是剩余寿命,但不完全是剩余寿命。年龄太小的,20年后补偿期满,年龄较大的,每增加一岁,补偿金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岁以上的,实际年龄为-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n[n:60岁以下(含)20年];农村居民60岁以上:n=(实际年龄-60岁);75岁以上,5岁]3。60周岁以下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75岁死亡赔偿金=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岁)]。5。75岁以上老年人死亡赔偿金=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城镇居民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二是农村居民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普通户籍补助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补助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二是医疗费用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用补偿金额=诊疗费用+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其他(如化验费、检验费、,注: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在一审辩论结束前根据实际数额确定。(3)误工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补偿金额=误工收入(日/月/年)*误工时间。注:误工收入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方法计算:①被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收入;②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被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4)住院伙食补贴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伙食补贴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伙食补贴为50元/天,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②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聘用护理人员的,按当地从事同级护理的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报酬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级护理人员劳动报酬标准*护理天数VI。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补偿金额=所在地工作人员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作量7。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所在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扶养年限注:扶养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18岁计算;②无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岁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8交通费补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注:交通费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证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一致。住宿费补偿金额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住宿标准*停留时间为10天。直接财产损失等于损坏财产的直接损失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死亡赔偿金相当于所在地上一年度死亡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期限注:赔偿期限: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岁以上的,计五年。结语城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分为两种,即死亡赔偿金和赔偿期限。根据具体受害人的情况,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也不同。对于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按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计算;对于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按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n计算,其中n为实际年龄。而对于60岁以下的受害人群,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计算。而对于60-75岁的受害人群,死亡赔偿金则按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岁)]计算。此外,对于75岁以上的受害人群,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1、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5、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6、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2种观点: 死亡赔偿金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标准;城镇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而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死亡,城镇赔偿标准是:上一年度的居民人均收入的20年来进行赔偿,但对于60周岁-75周岁的公民死亡的,可以每增加一岁少赔偿一年,对于75周岁以上的赔偿是可以按照五年进行处理的。一、车祸死亡的50岁左右能赔多少钱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除了基本的医疗等费用外,主要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50岁车祸死亡的,按二十年计算。二、医疗事故医生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生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死亡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受诉人民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可以按照20年来计算。但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赔偿。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来计算。三、被车撞死赔偿大概要多少钱(一)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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