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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拘留的前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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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拘留的程序:1、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5、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6、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决定,送达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可以协助机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后的程序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在拘留期间,机关认为被拘留人不构成犯罪的,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可能构成犯罪,拘留后3日内,机关会将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若决定不批准逮捕,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的程序: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可以先行拘留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拘留的条件: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指认犯罪的;被发现罪证的;或者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的等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也是属于对犯罪人员作出的一种处罚,但是如果没有在一定期限内找到证据,那就必须要放人。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3种观点: 刑诉法规定了拘留的程序和时间。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应在接到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决定。拘留程序包括填写报告书、审核、批准和签发拘留证。拘留执行时,需持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宣布并要求签字或按指印。法律分析一、刑诉法关于拘留都有什么规定1、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1、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可以协助机关执行。2、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结语根据以上所述的刑诉法关于拘留的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如认为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在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拘留程序包括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审核批准后签发《拘留证》,执行时要求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以上内容基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法律依据进行解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四章 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 戒严执勤人员对于依照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人员,应当及时登记和讯问,发现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戒严期间拘留、逮捕的程序和期限可以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但逮捕须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机关或者人民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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