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农民工维权途径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4)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部门或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6)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农民工维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在我国农民工的数量很多,与此同时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又不够。如果放纵“欺负”农民工的事情发生,将会导致国家的不稳定。读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维护工人利益投诉渠道有:1、找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流程有:2、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3、劳动者应携带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以核实是否劳动者本人。4、如果是委托投诉的,则需要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代理人)和劳动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5、劳动者应尽可能地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一些有效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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