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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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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A.行规B.的决定C.规章D.一般规范性文件【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2004年《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现行有效的行规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制定并公布的行规;二是立法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有效的行规制定程序,经批准、由部门公布的行规。但在立法法施行以后,经批准、由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再属于行规;三是在清理行规时由确认的其他行规。题干中所涉及的《办法》是1997年经批准,由部令发布的,符合第二种情况,故属于行规。

第2种观点: 39.关于行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治范畴 「答案」D 「考点」行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该部决定,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备案 D.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决定 「答案」A 「考点」行政编制管理 「解析」《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处分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行规均应由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规草案在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规草案经审议报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规公布后由法制办报全国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考点」行规的决定与公布 「解析」选项A错误。《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规草案由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审批。 选项B正确。《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2款规定,常务会议审议行规草案时,由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 选项C错误。《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对行规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令公布施行。 选项D错误。《行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3.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2010年卷二单选第43题) 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 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 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 「答案」B 「考点」行政许可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许可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 选项B正确。《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选项C错误。《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据此可知,听证费用不应由陈某承担。 选项D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据此可知,行政机关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口头告知。 44.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年卷二单选第44题) A.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答案」A 「考点」行政处罚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处罚法》第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据此可知,选项A中张某违章驾车,被暂扣驾驶执照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是交管局对其的一种惩罚,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消灭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一种宣告,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C错误。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是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选项D错误。食品药监局的责令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为了防止危害的发生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程序,不是对食品生产者的惩罚,也不属于行政处罚。 45.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5题) 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B.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 「答案」C 「考点」信息公开 「解析」选项A错误。《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本题中王某要求公开的不是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信息,无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选项B错误。《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据此可知,信息公开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有利害关系,故区房管局以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为由,拒绝其公开申请是不正确的。 选项C正确。《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信息,由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信息,由保存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1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本题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是房管局制作的,该信息的公开不属于区房管局的职责范围,因此,区房管局以此为由拒绝王某的申请是正确的。 选项D错误。《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应当场答复,有困难的,拒绝答复应当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特殊情况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即最长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并不等同于1个月。 46.某区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6题)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 「考点」行政行为,赔偿主体 「解析」选项A错误。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第一性的,行政强制执行是跟在义务后面出现的。 选项B正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相对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因此,李某将甲打伤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选项C错误。甲被打伤与扣押行为本身是否合法没有直接关联,不能因为甲被打伤,就认定扣押行为本身违法。 选项D错误。执法人员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甲打伤的,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47.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7题) 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 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 C.如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D.如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 「答案」C 「考点」先于执行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申请先于执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项B、D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第2款规定,人民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据此可知,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另外,要以书面形式作出先于执行的裁定,而不能以口头形式作出。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48.《环境保》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8题) 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期限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据此可知,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但如其它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则依照其它法律的规定,如少于60日则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环境保》中规定的复议申请期限为15日,少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如该企业申请复议,应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60日计算。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关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的特殊规定与行政复议不同,通常情况下起诉期限为3个月,如法律有特殊规定则从特殊规定。《环境保》中规定的起诉期限为15日,如该企业直接起诉,则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15日,而不是三个月。 选项C、D错误。只有通过法律的授权,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才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环境保》只赋予了处罚决定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并未赋予处罚决定机关直接进行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县环保局应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而无权自己从账户划拨款项或对扣押财物进行拍卖。 49.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9题) 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C 「考点」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审核认定 「解析」选项A、D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5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从证据形成原因、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这两方面审查的是证据的真实性。 选项B错误。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应该从证据材料是否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方面进行审查,而不是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一)证据形成的原因;(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50.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根据县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50题)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考点」国家赔偿 「解析」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旧法第15条)的规定得知,对于人身自由时的司法赔偿范围仅限于拘留、逮捕及已经执行刑罚的情形。取保候审是责令相对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本案中,王某再审认定为无罪,则对其在拘留与逮捕期间人身自由受到剥夺,应当予以赔偿。对王某的赔偿期间应由2009年2月10日王某被刑事拘留开始计算,至5月10日县变更强制措施为保候审为止。一审中县判决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缓刑并未在监狱执行,并未对王某的人身自由进行剥夺,故对此部分国家不须赔偿。

第3种观点: 39.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 A.某省所在地的市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 B.某省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常委会备案 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 D.某省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规章的制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条规定,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具体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报备案;地方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制定行规或者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所以C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是错误的。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D项说法正确。 40.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是上述规定但书范围,故AB项说法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41.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行为的撤销 D.行政检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判断。 《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本题甲公司在申请行政许可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属于上述规定第(四)种情形,市建设局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该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具体行政行为,故这种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撤销。故C项说法正确。 42.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某部任副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到某市挂职担任组织部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公务员制度。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调任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转任是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变动。 挂职锻炼是以培养锻炼为目的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职务。 本题AC属于交流制度中的调任;D项属于挂职锻炼,B项不属于交流制度,故B符合题意。 43.村民陈某在本村建一住宅。镇认定其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作出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的决定,随后将房屋强制拆除。陈某向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镇的决定、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关于镇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但无权强制执行 B.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有权强制执行 C.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 D.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但可以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职权。 《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根据该规定,有权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是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镇无权作出该决定,故排除AB项。 《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根据该规定,镇也无权强制执行,排除D项,C项正确。 【注意】这道题提示我们,在复习行的时候,还要关注与行相关的其他大纲要求的法律、法规。比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等。 44.申请人申请公开下列哪一项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A.要求税务机关公开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的信息 B.要求区公开该区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信息 C.要求县卫生局公开本县公共卫生费用使用情况的信息 D.要求市公开办理养犬证收费情况的信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根据该规定,本题只有A项属于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信息,符合题意。 45.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第三人。 A项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B项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3款规定,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C项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项说法错误,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相同。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46.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厅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所在地的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厅所在地的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当事人和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根据该规定,本题省厅维持了没收决定,那么本案的被告为市,故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通知参加诉讼。根据该规定,田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B项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管辖。根据该规定,本题并不是复议改变的案件,所以只有市所在地的对本案有管辖权,省厅所在地的没有管辖权。故C项正确,D项错误。 47.某市工商局发现,某中外合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生产的一种软件带有暴力和色情内容,决定没收该软件,并对该公司处以三万元罚款。中方投资者接受处罚,但外方投资者认为处罚决定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侵害自己的权益,向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外方投资者只能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起诉 B.外方投资者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C.受理外方投资者起诉后,应追加未起诉的中方投资者为共同原告 D.外方投资者只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由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故B项正确,其他三项说法错误。 48.某区分局以蔡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蔡某向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和赔偿损失。一审经审理认定处罚决定违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蔡某所在地的对本案无管辖权 B.一审应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500元、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赔偿拘留十日的损失和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C.如一审的判决遗漏了蔡某的赔偿请求,二审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D.如蔡某在二审期间提出赔偿请求,二审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蔡某另行起诉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判决、二审的审理。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受诉人民可一并管辖。故A项说法错误。 对于精神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国家不予赔偿,但可以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不包括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故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71条第2、3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故C项说法错误。 第四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D项说法正确。 49.2001年5月李某被某县刑事拘留,后某县以证据不足退回该局补充侦查,2002年11月李某被取保候审。2004年,县撤销案件。次年3月,李某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县于2005年12月作出给予李某赔偿的决定书。李某以赔偿数额过低为由,于2006年先后向市和市赔偿委员会提出复议和申请,二者均作出维持决定。对李某被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应按照下列哪个年度的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A.2002年度 B.2003年度 C.2004年度 D.2005年度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国家赔偿金额的确定。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本题县是2005年作出赔偿决定,那么上年度就是2004年度,故C项正确。 50.关于地方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B.地方在设置机构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 C.县级以上的行政机构可以要求下级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D.地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发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 《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地方各级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故A项错误。 《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故B项正确。 《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故C项错误。 《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故D项错误。

第1种观点: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B.坚持以和法律为社会关系手段,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 C.尊重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 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共同体现着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性质,共同反映着广大人民的社会理想与社会要求,共同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发挥着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选项B说法错误。在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除了和法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还有党的方针、党纪党规、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各种社会组织合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所有这些规范都对我国社会关系具有调整作用,都对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或导向功能。因此,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并约束”的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C说法正确。坚持依法治国,要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髙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 选项D说法正确。依法治国要求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第2种观点: (2013年)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需建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可实现依法治国 B.依法治国仅要求运用法律约束国家机关和的权力,而无需约束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C.依法治国要求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应将法律作为主要的、排他性的手段 D.依法治国就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选项A错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需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最后还需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选项B错误。我国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和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公民在享受权利与自由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 选项C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而是主张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选项D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关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社会成员要知法、信法、守法、用法,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B.依法治国需要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 C.实现依法治国的首要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快解决公共卫生保障、文化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现实问题 D.依法治国要求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要把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与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实践结合起来,突出依法治国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不同重点,发挥依法治国在不同时期的特殊功能和作用。在当代中国,工作的重点仍是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以保障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会进一步完善。 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的监督 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 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 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执法为民。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为人民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提供法律上的支持与保护。“电视问政”关乎民愿,以电视为媒介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是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质询、罢免乃至诉讼等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督属于有效的法律手段,电视问政显然不属于法律手段。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 A.某市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系 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C.某县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信息 D.某区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执法为民。执法为民理念的要求我们通过坚持以人为本,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执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的方式,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并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有义务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而不是通过有偿方式进行对外公示。故选项C中的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 5.某市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关于理性文明执法,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精神 B.有助于树立法治的权威 C.有助于实现保障与打击犯罪的双重目标 D.要求执法机关从有利于群众的实际利益出发,讲究执法方法。为此,可突破法律规则和程序的要求办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执法为民基本理念。理性文明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于执法活动的强烈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有利于人民群众出发实施执法行为,冷静应对处置各种矛盾和冲突,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态度。但这些改善行为都是要以法律为框架的,不能突破法律规则和程序进行。 6.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 A.某市对年纳税过亿的企业家的人身安全进行重点保护 B.某法官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主动到医院咨询相关的医学知识,调查纠纷的事实情况,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C.某审理某受贿案件时,考虑到其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给予从轻处罚 D.某县李法官因家具质量问题与县城商场争执并起诉商场,审理后认为无质量问题,判决李法官败诉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 选项A、C错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之一,选项AC均违背了该项原则。 选项B错误。该法官主动咨询相关医学知识,确保案件及时审结体现了司法高效原则。 选项D正确。公平的朴素含义是公允持平、不偏不倚、办事公道、利益均衡;正义则意味着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非清楚、道义分明。公正审理,没有因李法官身份特殊而徇私,故其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 7.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 A.某市规定只有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才可申请出租车牌照 B.某省工商局开展为本省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的执法大检查活动 C.某县环保局为避免工人失业,未关停污染企业 D.某县拒绝受理外地居民起诉本地企业的案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大局理念。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要求认识大局的根本性,坚持大局的统领性,适应大局的历史性和分辨大局的层次性。选项A、D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选项C中的做法也没有考虑到长远的大局,只顾及到眼前。选项B中“该省工商局开展为本省旅游岛建设的执法检查活动”很好地体现了各项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 8.关于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 B.应将党所倡导的政治文明充分体现在对法治实践活动的领导之中 C.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D.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指党在宏观上把握好法治发展和运行的方向,而不是通过组织建设对法治实践活动进行监督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 选项A说法正确。党坚持在法治事业中贯彻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努力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因此,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 选项B说法正确。党对法治事业的政治领导,就是要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及时地反映到立法之中,把法治实践活动自觉地纳入到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总体战略部署之中。 选项C说法正确。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选项D说法错误。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是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必要方式和手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组织构造的重要特色。要加强法治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进而在法治实践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012年)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答案】A 【考点】本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解析】选项A说法不能成立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是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后才遵循的指导思想,而不是新中国成立时。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解析】选项C说法错误。在深刻把握社会运行的规律和特征的基础上,探索用法律手段强化社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特别是针对社会管理领域中的重点人群、重点活动、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据此可知,这里应为“人民调解”而非“调解”。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理念。 【解析】选项B正确。“公平正义”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禁止对任何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实行法律上的歧视与不公正的对待。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是构成了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属于这是一种就业歧视,也违反了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要求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要求,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理念。 【解析】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性范畴,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平正义的实际内容及其实现方式和手段具有重要差异,人类社会不存在普适于一切国度、完全相同一致的公平正义的标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既借鉴了人类社会在追求公平正义实践中所形成的某些共同经验,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反映公平正义精神的内容确定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同时又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与实际状况出发,对公平正义的含义作出自己的理解和诠释,体现了人类文明、理性与中国国情的高度统一,体现了个体特殊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髙度统一,体现了社会价值追求过程中理想与现实的高度统一。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案】D 【考点】本题考核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解析】选项D说法错误。根据我国和法律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不包括社区网络。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服务大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 B.服务大局是法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 C.服务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 D.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服务大局的基本理念。 【解析】选项C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法律只是手段之一而非“唯一”手段,要克服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比如,建立起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与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解决社会纠纷的大调解格局和体系。 7.某地、检察机关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平台“微博”、短信和QQ,提醒“微信”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关于执法机关的上述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 B.执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C.执法机关采取利民措施,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理念。 【解析】便民利民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在法治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要在不损害实质性法律利益和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各种便利,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执法程序和执法手续,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当事人成本和诉累。 选项C正确。本题中,机关能动履行职责,提醒人们提高警惕,避免不法侵害。反映了执法人员司法机关通过能动的执法与司法,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用主动、热情和高效的服务,践行着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基本理念。 8.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体现为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党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干警的核心价值观 B.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 C.司法机关要按照党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 D.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的集中体现。 【解析】选项B说法错误。党要自觉维护和法律的权威,特别是注重维护司法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故不能以党代司法机关作出案件处理决定。

第3种观点: 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坚持依法治国,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选项B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在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除了和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外,还有党的方针、社会主义道德规则、各种社会组织合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即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一特征,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第1种观点: 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 A.“国法”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B.“国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 C.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 D.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其不是国家法的另一种说法。 选项B说法错误。“国法”不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律,其外延还包括习惯法、判例法和教会法。 选项C说法错误。不仅只有“国法”才有强制性,法律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选项D说法正确。无论自然法学派,还是实证主义法学派,都是可能把“国法”看作实在法。

第2种观点: 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 B.“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 C.“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 D.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判断、法律推理、法律责任。 选项A错误。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可见,范某对案件既做了事实描述,也进行了法律判断。 选项B错误。“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案件事实中的因果关系,确定的是演绎推理的小前提。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作为归责原则的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本案中,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很明显体现的是公正原则。

第3种观点: 国家禁毒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撤销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机构的设置。 选项A错误。《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同意,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议事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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