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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怎么发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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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收,如果是被关押在看守所,一般是不收衣物的,但有的地方看守所也会允许家属送一些必要衣物,但必须经过检查。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判刑以后,被送往监狱的前一天会打电话给家属,让家属来探视,分到监狱前,通常也会通知家属,这个时候可以送一些贴身衣物的,当然也必须要经过检查。送到监狱后,每月可以探视一次,大部分生活用品,在监狱里是可以买到的。服刑人员每人会有张卡,家属可以往卡里上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坐牢后是否可以送衣物进去,各地看守所、监狱一般会按照自身情况决定,若要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提前与当地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第2种观点: 监狱里犯人都是自己洗衣服。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监狱的功能:1、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2、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3、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4、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5、一般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的惩处以震慑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监狱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监狱的阶级性是监狱的根本属性。监狱具有严厉的惩罚性。任何国家的监狱都具有敌对阶级和敌对势力反抗和破坏、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惩罚是刑罚所固有属性,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专政工具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物进去,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但是罪犯的被服一般是由监狱统一配发。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收,如果是被关押在看守所,一般是不收衣物的,但有的地方看守所也会允许家属送一些必要衣物,但必须经过检查。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判刑以后,被送往监狱的前一天会打电话给家属,让家属来探视,分到监狱前,通常也会通知家属,这个时候可以送一些贴身衣物的,当然也必须要经过检查。送到监狱后,每月可以探视一次,大部分生活用品,在监狱里是可以买到的。服刑人员每人会有张卡,家属可以往卡里上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坐牢后是否可以送衣物进去,各地看守所、监狱一般会按照自身情况决定,若要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提前与当地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物进去,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但是罪犯的被服一般是由监狱统一配发。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须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属,比如拉链。鞋不能有鞋带。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东西都要自备因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处于拘留阶段的等正式审判以后转道监狱就什么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号服是准备好的,其他全部是自己的,要外面送进去,所有衣服上不得有金属物件,长于20厘米的带子要剪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收,如果是被关押在看守所,一般是不收衣物的,但有的地方看守所也会允许家属送一些必要衣物,但必须经过检查。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判刑以后,被送往监狱的前一天会打电话给家属,让家属来探视,分到监狱前,通常也会通知家属,这个时候可以送一些贴身衣物的,当然也必须要经过检查。送到监狱后,每月可以探视一次,大部分生活用品,在监狱里是可以买到的。服刑人员每人会有张卡,家属可以往卡里上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坐牢后是否可以送衣物进去,各地看守所、监狱一般会按照自身情况决定,若要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提前与当地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须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属,比如拉链。鞋不能有鞋带。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东西都要自备因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处于拘留阶段的等正式审判以后转道监狱就什么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号服是准备好的,其他全部是自己的,要外面送进去,所有衣服上不得有金属物件,长于20厘米的带子要剪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物进去,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但是罪犯的被服一般是由监狱统一配发。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收,如果是被关押在看守所,一般是不收衣物的,但有的地方看守所也会允许家属送一些必要衣物,但必须经过检查。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判刑以后,被送往监狱的前一天会打电话给家属,让家属来探视,分到监狱前,通常也会通知家属,这个时候可以送一些贴身衣物的,当然也必须要经过检查。送到监狱后,每月可以探视一次,大部分生活用品,在监狱里是可以买到的。服刑人员每人会有张卡,家属可以往卡里上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坐牢后是否可以送衣物进去,各地看守所、监狱一般会按照自身情况决定,若要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提前与当地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物进去,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但是罪犯的被服一般是由监狱统一配发。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须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属,比如拉链。鞋不能有鞋带。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东西都要自备因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处于拘留阶段的等正式审判以后转道监狱就什么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号服是准备好的,其他全部是自己的,要外面送进去,所有衣服上不得有金属物件,长于20厘米的带子要剪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收,如果是被关押在看守所,一般是不收衣物的,但有的地方看守所也会允许家属送一些必要衣物,但必须经过检查。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判刑以后,被送往监狱的前一天会打电话给家属,让家属来探视,分到监狱前,通常也会通知家属,这个时候可以送一些贴身衣物的,当然也必须要经过检查。送到监狱后,每月可以探视一次,大部分生活用品,在监狱里是可以买到的。服刑人员每人会有张卡,家属可以往卡里上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坐牢后是否可以送衣物进去,各地看守所、监狱一般会按照自身情况决定,若要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提前与当地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物进去,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但是罪犯的被服一般是由监狱统一配发。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须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属,比如拉链。鞋不能有鞋带。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东西都要自备因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处于拘留阶段的等正式审判以后转道监狱就什么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号服是准备好的,其他全部是自己的,要外面送进去,所有衣服上不得有金属物件,长于20厘米的带子要剪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收,如果是被关押在看守所,一般是不收衣物的,但有的地方看守所也会允许家属送一些必要衣物,但必须经过检查。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判刑以后,被送往监狱的前一天会打电话给家属,让家属来探视,分到监狱前,通常也会通知家属,这个时候可以送一些贴身衣物的,当然也必须要经过检查。送到监狱后,每月可以探视一次,大部分生活用品,在监狱里是可以买到的。服刑人员每人会有张卡,家属可以往卡里上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坐牢后是否可以送衣物进去,各地看守所、监狱一般会按照自身情况决定,若要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提前与当地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服,而且必须送衣服。看守所只提供一件外套。送的衣服不能包涵金属,比如拉链。鞋不能有鞋带。在看守所任何可以想到的东西都要自备因为在看守所里的都是处于拘留阶段的等正式审判以后转道监狱就什么都不用了,看守所只有号服是准备好的,其他全部是自己的,要外面送进去,所有衣服上不得有金属物件,长于20厘米的带子要剪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物进去,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但是罪犯的被服一般是由监狱统一配发。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1种观点: 看守所或是监狱送衣服,一般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但是不能够送可以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比如说有鞋带的鞋子,最好是送布鞋,也不能够送有皮带之类的东西。并且不能够在衣服里面放信件,因为在看守所门口是有接待室的,可以通过他们送东西。一、 看守所探视规定想在看守所探视罪犯是有规定的。首先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的第45条罪犯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个月见1~2次,但每次是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的,而且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可以超过三个人,如果是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是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要经看守所领导批准才能够探视。第46条也有规定,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的时候,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那么看守所应该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的执业证,并且在48小时以内予以安排。二、 监狱探视申请流程想要去监狱探视的话,肯定是要先进行申请的,否则你就不能够进行探视,那么监狱探视的申请流程是首先要携带自己的相关身份证明,比如说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并且到相关的派出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否则就不能够进行探视。一般来说也只有服刑的人员,直系亲属会允许看见旁系的亲属和朋友,除非是关系非常特殊的,那么一般是不能够探视的。需要注意的是,服刑人员每个月能接受探视的次数最多是两次,而且是哪一天也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要提前打听好具体能够探视的时间。综上所述。想探视看守所或者是监狱里面的罪犯,都是需要提前申请的,而且每一个罪犯最多一个月能够探视两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收,如果是被关押在看守所,一般是不收衣物的,但有的地方看守所也会允许家属送一些必要衣物,但必须经过检查。看守所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判刑以后,被送往监狱的前一天会打电话给家属,让家属来探视,分到监狱前,通常也会通知家属,这个时候可以送一些贴身衣物的,当然也必须要经过检查。送到监狱后,每月可以探视一次,大部分生活用品,在监狱里是可以买到的。服刑人员每人会有张卡,家属可以往卡里上账。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坐牢后是否可以送衣物进去,各地看守所、监狱一般会按照自身情况决定,若要了解具体情况需要提前与当地看守所或监狱管理部门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送衣物进去,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可以看监狱的要求。但是罪犯的被服一般是由监狱统一配发。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第五十条 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 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第1种观点: 在监狱服刑期间,衣服都是监狱统一发放的。全国监狱系统对罪犯囚服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即所有罪犯衣裤均为蓝色服装,衣兜、肩背、裤缝三处为白色条纹(喻为铁门、铁窗、铁锁链)。后来为了同干警的夏季蓝色警服区别,又将罪犯的夏服底色改为土泥巴色加以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2种观点: 监狱里犯人都是自己洗衣服。广义的监狱指关押一切犯人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监狱的功能:1、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2、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3、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4、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5、一般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的惩处以震慑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监狱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监狱的阶级性是监狱的根本属性。监狱具有严厉的惩罚性。任何国家的监狱都具有敌对阶级和敌对势力反抗和破坏、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惩罚是刑罚所固有属性,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的专政工具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监狱服刑期间,衣服都是监狱统一发放的。全国监狱系统对罪犯囚服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即所有罪犯衣裤均为蓝色服装,衣兜、肩背、裤缝三处为白色条纹(喻为铁门、铁窗、铁锁链)。后来为了同干警的夏季蓝色警服区别,又将罪犯的夏服底色改为土泥巴色加以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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