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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不作为定罪依据的情形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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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口供如果可以和其他的证据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的,即证据充足的,一般是可以定罪的,但如果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的,一般不能定罪,只能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成立的无罪判决。即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口供一般由机关对嫌疑人询问后制作口供,侦查完成后会将口供一并送人民审查决定,一般不录口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是不能定罪和量刑的;没有口供,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可以定罪量刑。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很多证据,书证、人证、物证、视频资料等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认定案件事实,就可以定罪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定罪没有问题,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很多证据,书证、人证、物证、视频资料等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认定案件事实,就可以定罪量刑。

第1种观点: 法律规定儿童口供是否可以定罪,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知道案情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年幼的儿童对于作证的事项是否能辨认是非和正确表达,如果能则可以作为定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一、只有口供是否能够定罪?1、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人民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3、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对事实的供述和辩解。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的,或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才能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据此定罪量刑。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当然,如果能根据客观证据证明其罪行了,也可以以零口供判其承担法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有效,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未成年人提供口供的时候,应该有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在场,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应该有相关组织的人员在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五十六条 机关、人民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一般情况是应当通知监护人,但根据刑诉法是可以,而根据未成年人保是应当,未成年人保颁布在后,后法优于前法,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但口供与到场不到场关系不大,一般是有效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儿童口供是否可以定罪,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1种观点: 口供如果可以和其他的证据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的,即证据充足的,一般是可以定罪的,但如果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的,一般不能定罪,只能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成立的无罪判决。即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2种观点: 一、以的口供为准还是的1、口供的重要性有以下:(1)被告人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七种证据之一。其客观真实性在刑事诉讼中有重要意义;(2)正是因为口供的巨大现实作用,给侦查机关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极大,其中所隐含的危机也将越来越明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录口供时要注意什么1、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在中国,、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2、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3、关于查证属实的口供的证据效力。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4、非法获取的口供,虽经查证属实,也不应承认其证据效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只有口供没有证据能否判刑,我国法律进行了规定:对于案件的判处要重视证据及调查研究,不能轻易相信口供。有被告人的供述,但无其他证据的,不可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无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的,则可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形式上看,有下列几种情况:1、只有单一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任何证据予以作证。2、有二个以上共犯的被告人供述,但供述不一致的。3、二个以上非共犯的同案的被告人供述。4、有二个以上既非共犯也非同案但犯罪事实有关联的被告人供述;这些被告人的口供不作为定案依据。从内容上看,有下列两种情况:1、单一被告人坦白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2、有二个以上的共同犯罪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但主要情节相互矛盾,难以辨别事实真伪两种情形口供不作为定案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2种观点: 强奸未遂需要以下证据定罪: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于未遂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任何案件都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即仅凭口供不能定案规则,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要求对被告人的供述必须有补强的证据才能据以定案。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基于强行奸淫的目的,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表现为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 强行要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先前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从形式上看,有下列几种情况:1、只有单一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任何证据予以作证。2、有二个以上共犯的被告人供述,但供述不一致的。3、二个以上非共犯的同案的被告人供述。4、有二个以上既非共犯也非同案但犯罪事实有关联的被告人供述;这些被告人的口供不作为定案依据。从内容上看,有下列两种情况:1、单一被告人坦白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2、有二个以上的共同犯罪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但主要情节相互矛盾,难以辨别事实真伪两种情形口供不作为定案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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