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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说错了,可以更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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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口供说错了的话可以提出意见再次形成笔录。记录与本人所说根本不一致或者有矛盾、有出入,可以提出更正意见之后签字,也符合法律效力。笔录形成之后,不能被更改。如果事后认为自己的证言有错误,可以提出意见,再次形成笔录。在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2种观点: 已签字的口供能更改。法律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不过有翻供的嫌疑,之前也涉嫌作假口供,要负法律责任的。口供应当要符合事实,虚假、不实口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口供可以翻供,但前提是要符合事实,若翻供与事实不符,自己要承担翻供的相关不利后果。在侦查期间一般对于案件事实部分会有2-3次的提审以确定口供的真实性,所以刑事讯问笔录每一份一旦签字确认以后不得修改,将作为证据材料保留,但是若犯罪嫌疑人有其他方面需要补充或者更改,可以在下一次的、检察官提审时补充在新的笔录里。给假口供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伪证罪,行为犯,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主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2.伪证罪与诬告,伪证罪与诬告的区别在于前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罪只是在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个别情节上提供伪证,后罪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前罪的行为发生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后罪的行为则是在立案侦查之前实行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前者的犯罪目的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补笔录。如果当事人在录口供时有误、有错等,可以向警方反映补作笔录。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询问时,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和故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负的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第七十七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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