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纳税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陌生的,我们每个月领工资都是在扣除各种税后的,但是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加班,因为加班属于我们正常劳动外的一部分,所以单位要提供加班费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第一项 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所取得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加班工资需要扣税。加班费属工资收入,应该扣税,并入当月的工薪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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