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随着“要想富,先修路”观念的普及,在国家支持下,很多农村都开始重新修建道路,道路的畅通在方便了人们出行之际,也让乡村生活变得日新月异起来。路不再是那条路,车也不再是那些车,今天在很多农村,早已没了人力车、拖拉机的身影,汽车或电动车成了人们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中国成立后,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使获得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一些缺少生产资料的农民为了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开始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进行互助合作,成立了互助组。至1956年10月,多数省份实现了高级形式的合作化,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初步形成,合作经济在农业经济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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