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渠道
向认定该见习单位的市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本行政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纸质资料申请后,按月集中汇总审核,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受理申请的审核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办理地点和时间: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007房;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54-88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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