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宅基地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较短,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处理,提起诉讼时,受让人尚未对房屋进行翻新改建,且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市场价格也无明显变化的,确认合同无效后,可以简单采用相互返还的处理方式。
提起诉讼时,受让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较大的翻新改建,且周边土地和房屋的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上升的,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后应当对宅基地和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在判决买受人返还宅基地和房屋的同时,还应当判令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对房屋的翻新改建费用。对于房屋和土地的升值利益,也应按照一定比例由出卖人对买受人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比例的确定,应当属于人民自由裁量的范围,主要应当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加以确定。
对于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双方当事人是否返还可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尊重双方的意思选择。根据《合同法》第5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双方只能是同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和外村村民不可以买卖,否则合同无效。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再购买宅基地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3、如果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标准,就可以进行宅基地买卖了。但是必须要经过村集体同意,还必须要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只有这样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其他的宅基地买卖形式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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